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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生计模式与明清时期闽西社会动乱
  发表日期:2007年6月5日  作者:罗志华   编辑:fjskyfass   阅读:2794   【字体:    

生态环境、生计模式与明清时期闽西社会动乱

罗志华

(厦门大学历史系福建厦门 361005)

 

摘要:闽西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属于多山地和丘陵地带,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然而自唐置汀州以来,这似乎充满田园诗意的山区却干戈不断,特别是明清时期,寇乱此起彼伏,不免引人深思。本文试从环境变迁的角度来分析明清闽西社会动乱的原因、特点及它们的关系。

关键词:明清;闽西;环境变迁;生计模式;社会动乱

一、前言

“闽西”是一个区域地理概念,位于福建西部,包括古汀州八县:长汀、宁化、武平、上杭、永定、连城、清流、明溪和龙岩州的漳平、龙岩、宁洋三县,即相当于今天的龙岩地区的全部分和三明市的西南部,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属于多山地和丘陵地带,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就是这似乎充满田园诗意的山区,千百年来干戈不断,特别是明清时期,寇乱此起彼伏,盗匪屡剿屡生,其中的历史轨迹引人深思。

有关于社会动乱的研究,史学界在区域社会史的研究中成绩突出,突破了以往通史体中的宏观阶级分析。主要代表为厦门大学和中山大学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学派创始人傅衣凌先生很早就在《明末清初闽赣毗邻地区的社会经济与佃农抗租风潮》一文中考察明清时期的地理生态环境,特别是社会经济状况与抗租斗争的关系。[1]其研究特色充分注意社会下层的变化,从下看上,注重从经济结构,社会组织,经济变动等方面研究明清社会,在资料运用上重视契约文书,家谱,档案等形成资料特色。近年来,该学派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南地区,他们继承了傅衣凌先生的治学方法,继续对闽粤赣地区的社会动乱进行分析,具体成果有如郑振满教授通过分析闽南乡族械斗的演变过程,推论出械斗与当地的社区关系的深刻变化有密切联系,指出“械斗的实质是争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权”,械斗的根本原因是“清代社会控制体系的失衡,即官僚政治体制与基层社会自治化的内在矛盾”。[2]陈春生教授则以明清之际东南沿海地方社会动乱(从“倭乱”-“迁海”)为线索,把研究的视觉从朝廷的军事措施转移到社会具体的历史场景,说明这一时期社会转型过程中王朝体制与地域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3]刘永华对宋元以来闽西社会的土客之争与佃农斗争进行比较,说明宋元以来闽西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由原来的土著矛盾演变成主佃矛盾,由地缘斗争转变为阶级斗争。[4]饶伟新老师则从赣南地区的生态,族群,阶级出发分析赣南土地革命爆发的历史背景。[5]除此之外,复旦大学的葛剑雄,曹树基等人在通过考察赣南移民与当地社会的关系时,认为明清时期发生在赣南的土客之争实际上是闽佃为争取自身在当地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的暴力斗争,很大程度上阶级冲突被地缘冲突所取代。[6]

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是日本和美国。日本学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形成“地域社会”的研究理论,把民众反乱同地域社会结合起来,从社会秩序的变动来分析民众反乱,注重的是社会秩序对社会的影响。具体有如三木聪在《沙县》一文中把沙县地方秩序的变迁作为明末邓茂七叛乱的背景,并且指出沙县是福建最大的市场流通圈,将市场圈与抗租斗争联系起来,独具一格。同一学派的还有山田贤先生在《移民社会和地域变动》一文中力图真实揭示移民落户的实际情形,指出四川云阳县白莲教的发生是由于移民集团发生了分化,定居在平地的移民日益富庶且被政府纳入统治体系,而定居在山区的移民则被排除在外,于是后者为确定自己的秩序为目标进行运动[7]。另外美国学者周锡瑞关于义和团运动起源的研究角度也是值得注意,他由从组织源流入手转向研究义和团的仪式以及孕育它的华北农村的文化习俗,社会经济环境,自然生态以及政治背景,强调“降神附体”意识对义和团发展期重要作用,它与华北农村的文化风俗习惯息息相关。[8]

总之,以上学术范例均从不同角度去挖掘动乱根源,并形成自己的学术特点,但概括而言,这些国内国外学者都注重个案研究,并把历史学与社会学,地理学,人口学,经济学等多种学科相结合,从地域社会中的政治,文化,经济,地理,社会结构等地域背景出发研究历史事件,从社会动乱所发生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找出社会动乱的根源。受这些前辈的启发,笔者也试图从明清时期闽西的生态环境、生计模式中寻找持续不断的寇乱的社会历史根源及其两者关系。

二、闽西的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变迁

闽西最大的地理特点是处三省交界处,山地丘陵多,大山脉有武夷山脉、玳瑁山、仙霞山脉和博平岭山脉等穿插期间,小盆地星罗棋布。在古代方志中有比较完整的记载:“南方称泽国,汀独在万山中,水四驰而下,有若迂溪,崇山峻岭,南通较交广,北达淮右,瓯闽粤壤,在万山谷斗之地,西邻赣吉,南接潮梅,山重水迅,一川远汇三溪水,千障深围四面城。”①这种生态地理特点就是,“多山而少田,土脊民贫,地鲜珍产。”②

但是此区域内的人们又往往以农耕为主,是典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模式。“宁化县,旧志云:男力稼穑,不为商贾,女业麻苧,少事蚕桑”;“清流县,国朝俗尚俭约,不事浮华,冠婚丧祭亦颇近故居乡,以剌船为业,陆以樵,水而渔,仅足衣食,此外别无土产,外货不至,城鲜贸易,盖由地脊民贫之故。”;“归化县,民质直无华,男耕力作,女勤纺织,舟楫不通,无大商巨贾。”;“连城县,明旧志言:土壤脊硗,人民贫啬,士知读书,尚礼俗,重登科取名,男务勤劳,女安俭朴。”;“上杭县,邑志云:士则案儒重道,民则尚文奉公,男耕女织,各安其业。”;“武平县,邑旧志云:勤劳稼穑,不事商贾,力本者多,末业者少,贸迁有无类,非土也。”;“永定县,省志云:贫者在山种畲,而鲜行于市。”③

闽西真正得到开发是在唐代开元间,开始设立汀州,有史料为证“汀之建始于晋太康,成于唐开元,宋元明以来屡有裁并分析,而所领之县益多”④当时总面积为2787平方公里,唐元和时户数为2618,户口密度为0.094,在福州、泉州,漳州、建州、汀州这五州中排列最后[9],而到宋代,人口数量增长迅速,据统计,宝佑年间,户数达23432,人口为534890,[10]户数和元和时相比翻了八十多倍,根据罗香林的考察,认为这一时期人口增长主要因为北方战乱,大量移民迁入南方而出现的。[11]宋以后,虽然宋末元初的战乱使人口大幅度下降,但人口数基本维持在20万左右,户数也无多大增幅,其实明中叶后里甲制度发生变化,多有“诡寄”、“寄庄”、“飞洒”等隐漏现象出现,所以明中叶后实际人口要比官府记载的多,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自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后,人口猛增。以长汀县为例,据统计,顺治九年人口为35061,而道光九年为494157,不到二百年时间,人口增加了459096,[9]其他县也有类似的情况,而这时期又无大规模移民迁入,相反明初就有大量移民涌向尚未开发的赣南山区。[12]

另外随着人口的增加,土地利用程度却不尽人意,主要与土壤、水利、农业物种等生产力低下有关。从土壤条件看,闽西土地贫瘠,田块碎小是普遍的情况,通常表现为肥力不足,闽西地区的大部分土壤为红壤和黄壤,如永定县一半以上的土壤性质多呈黄壤,酸性颇强,对水稻种植极为不利,需多施磷氮肥,而传统的都用粪便作肥料,这种速效性肥料分解迅速不易固定。⑤

第二,水利设施欠发达。因闽西地势不一,所以“随水势之高下,引以灌田”也就很普遍了,设施主要有陂、圳和水车,梯田则引山涧水以灌溉,虽然办法多样,但这种水力设施极为脆弱,抗洪防旱能力几乎等于零,人们很容易遭到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侵袭,生产和生活无法正常进行,“邑山田苦旱而滨溪苦潦,每当春夏之交,山水暴至,易于为灾,旧志所载最甚者莫如明崇祯甲申,清康熙癸己,道光壬寅,滨溪田庐淹没无算,城中女墙可以行舟,无家不覆,无墙不圮,呼亦”⑥。

第三,闽西是单季稻生产区,闽西的农作物物种单一,以水稻为主,但受以上条件限制,水稻种植主要是单季稻,少数地区为双季稻产区,[13]这样就进一步降低了粮食产量。最后是人口增加而耕地面积却缩小,明代官民田地山塘共14047顷14亩,顺治为13199顷11亩,康雍乾时期也不过增加22顷88亩,②人均耕种面积在1亩左右,这是理想的数据,实际上这一地区土地兼并相当严重,地主掌握大部分土地,所以在数量上来看,闽西地区一直存在人地矛盾,也是明代出现移民潮的原因之一。

明清以来闽西的自然灾害频繁,据不完全统计,宋元明清汀州各县发生的自然灾害如下:水灾44次,旱灾12次,饥荒3次,雹灾9次,疫灾8次,地震18次,兽灾8次,风灾3次,山崩9次,而明清占多数,特别是明中期开始,水灾36次,旱灾12次,饥荒23次,雹灾9次,疫灾5次,地震18次,兽灾8次,风灾3次,山崩3次,⑦有些灾情是新出现的,如雹灾、地震、兽灾、风灾、山崩,自然灾害造成人材的巨大损失,有成化年间“夏淫雨,水骤溢,长汀宁化清流归化上杭永定七县田庐荡析,人畜溺死无算。”⑧

土地利用程度低下和自然灾害影响到了粮食生产能力,明清闽西地区的粮食无法自给,长汀、上杭和永定需要输入粮食[14]。

土地稀少和贫瘠的地理特征和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尤其在人口快速增长的状况之下,原来生计模式与生态环境突显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生计模式需要转变。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发展非粮食作物化,二是发展商品经济。

闽西地处山区,“靠山吃山”生动描述了明清时期逐步建立了山区经济方式。从明代开始闽西很多农民已弃本逐末,到清代这种风气更甚,“宁化县,国朝民竞守,亦隆”土脊“连城,民贫,男耕女织,户多贾贩,利尽锱铢”③“前清嘉道以前,邑人出外经商以靛青业为最著,据赵志物产云:本邑之种蓝者犹少,杭人往南浙作靛,获利难以枚数,此乾隆初年事也,故江西浙广及上海佛山汉口等处,处于省郡会馆外,皆有上杭分馆。”⑨还有许多外出打工者如染工建筑工等。这虽然缓解了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却增加了对自然资源的压力,明中叶起,汀江流域带有商品性的经济作物的种植日益推广,主要是林业和烟草,是汀州的两大出口产品,林木集中在长汀、上杭两县,“长汀,向称林木为出产大宗,杉木一项,昔时运售潮汕佛广者数以十数万计,”[10]“二曰林业,旧时杉木运售潮汕佛山数十万”⑨明清时,汀江流域的林业已由砍伐自然林转为栽种山竹等民用木材,也带动了木材和造纸这些简单手工业的发展,林木业的发展虽给农民带来微薄的收入,但由于林场大多由地主和大商人承包经营,所以商品经济加剧了闽西贫富分化。

“种烟之利,十倍于稻”于是农民纷纷改稻为烟,因为烟叶是一种极耗费肥力的作物,所以人们都改良田种植烟叶,汀州府八县“膏腴田土,种烟者十居三、四,其中以杭、永为盛”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粮食生产。上杭永定粮食缺少都是这种情况,上杭县“邑中谷食供全年之用,多籍汀潮接济,盖山多田少,下东路诸村腴田又皆种烟,妨碍谷食不少。”⑨烟草的大面积种植与粮食的供不应求有着更直接的关系。

为缓解人地矛盾,粮食欠缺,人们还纷纷上山扩种番薯玉米等非粮作物,为增加收入,闽西部分县州的人民利用丰富的矿产资源发展采矿业,但受技术条件限制,规模都不大。

由于当时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相当弱,随着闽西山区经济的发展,山区自然环境逐步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如有长汀的河田、羊耳山区和连城县西的果茶农场,有些地方变成荒山和荒地,如有长汀的新桥、馆前、童坊、连城的城郊、四堡、北团和庙前。[15]

商品经济的繁荣还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闽西虽然处于万山中,与周边地区有高大山脉相隔,但互相间是相通的。陆路方面主要是蜿蜒伸曲的山道,这些山路沟通各个盆地,各县府和三省,如“惠潮之铜鼓障、九连山,又与南赣之左溪、横水、桶冈、三浰,声息相通数百里,中小径穿插,皆可透杭武,可透江之赣州、南安,可以达吉安及湖广之彬衡”[11],因此“汀为游寇渊薮”。于是官府在较低的山岭之间设寨关隘驻兵,成为军事要地,对陆路人员往来进行控制。水路方面主要是汀江和各支流发挥重要作用,闽西的地势走向很特别,西南高东南低,因有“天下之水皆东,汀水独南”[12]之说。汀江经过长汀、上杭、永定三县至广东与梅江汇合为韩江。在古代陆路交通相对不发达的情况下,水路运输是相对繁荣的,因此汀江构造了三省边区的贸易网,潮盐运往闽赣,而赣米则运往闽粤,闽西的木材纸也通过汀江和韩江运往东南亚各地。但水运极不安全:一是滩险多,“长汀县三百里至上杭,滩势湍急,宁化县六十里至清流,中有七弧龙,逶迤七曲,舟师惮之,上杭县十里至大弧头,以下滩势愈峻,舟师必易舟以行。”[13]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人财两空。二是盗贼流寇也常出没于水上岸边,过往船只客商易遭到劫掠,顺治五年正月(公元1648年),“广寇黄九万劫掠梅溪寨、上圆山,又陈坑、黄埔等处,群贼啸聚,立鸳鸯寨,探视河下货船及陆路过客肆劫。”[14]顺治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溪南郑得敬纠广寇啸聚阳迟山,潜往来江右,劫掠行旅商船客货。”

由于关卡林立与水路险恶,闽西虽然有上杭、永定、龙岩等商帮,但是商业发展程度极其有限。

明清时期,由于经济作物种植对原有脆弱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及商品经济生存型发展所导致的贫富分化,闽西地区民众的生计模式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转型,反而由于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出现了一批“流民”与“匪盗”,尤其它们利用闽西地理面貌形成巢窟,“虔、赣、惠、潮间如班竹楼大冒山、莲子山,上杭之三图,武平之岩前、象洞,连城之朗村皆贼窟也,四出剽掠,长吏莫能制”。

据《汀州府志》《上杭县志》《永定县志》《长汀县志》大略统计,社会动乱主要发生在明中后期至清初和清末两个阶段,几乎每隔两年左右就有一次社会动乱,而且每次动乱均要持续数月或几年,就地点而言,主要集中在汀江一线的宁化、长汀、上杭、永定,其中以上杭为最,总之明清时期动乱频仍,规模也大,多至上万人。“汀为三省交界地,自唐李王绪引兵如闽,取道于汀,遂为闽峤门户,宋则盐徒剽掠,往来汀虔漳潮梅循惠广之地,杂处民多俗,非淳一,自是而后,地易藏奸,人多失业,盗贼共行则善良作困,元既地荒,不治山海多汇于四镜,明则揭竿而起,皆闾门相望之,人弱肉强食,抑且草经雉而还,萌狼得群,而逾暴叛服不常,蔓延无己”。以上从闽西特殊的地理环境出发,分析人口环境自然资源和产业政治等的变化,揭示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地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不协调,使本来困难重重的自然经济越陷越深,一有风吹草动,贫民便落草为寇,加上自明初在闽粤赣活跃的流民,促使社会动乱持续不断的发生。

三、闽西社会动乱与地方社会

虽然地方志等史料内记载着动乱都为“贼”“盗”“寇”所为,但不同时期和不同地方的动乱具有不同特点。

第一,明时期的动乱与唐宋时期性质有明显不同,明清时期动乱主要是佃农抗租运动和寇乱,而唐宋时期存在土客之争和盐寇之乱,唐宋时期闽西正处于开发时期,大批北方移民南迁,引起与土著人的资源竞争,导致的土客之争,其次宋代的盐寇问题也相当突出,这主要是盐政引起的,到明清时,闽西基本被开发完,土客之争不多见,代之的是阶级矛盾浓厚的抗祖斗争和寇乱,原因是上述自然与社会的种种因素,流民的寇乱与佃农的抗租相结合,愈演愈烈。另外清末情况有有所不同,咸丰年间的太平天国运动及余波也射入到这一边远山区。咸丰七年(公元1857年),“洪秀全据南京号太平天国,是年春,翼王石达开部石国宗入福建,陷建邵诸郡,四月自宁化陷汀郡。”[15]南京被覆后,太平军又到处逃窜,“李世贤部十余万由江西至闽经龙岩上杭入漳,一由武平岩前走豪坑,渡沙头城,窜入永境,官军与战失利,居民迁,城遂陷,盘踞数月,各乡遭大损失。”[15]清末寇乱也偶有发生,但已不占据主要地位。

第二,闽西的社会动乱是寇乱与抗租相结合,流动性强,易组织形成,但不严密。活跃在闽粤赣的流民以劫掠为生,这些流民和贫民容易被煽动,常与抗租运动相呼应。于是出现各种以抗租反豪强劣吏平谷等各色的农民斗争,正统年间邓茂七的抗租斗争,天顺六年(公元1462年)“上杭胜运里寨背人,李宗政愤豪强侵夺,有司不能禁,乃招集流亡阙永华等号白眉,攻破县治”⑧邓茂七倡乱时,“村民闻风畏死又皆苦,布政史宋新贪虐,于是相率从茂七为盗,众至数万”[11]。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上杭胜运樟田背人,因岁饥以平谷为名,聚众万人,劫永定连城”。各地寇盗还相互勾结鱼肉百姓,“江西宗室不知主名,但称大禾尚,窜入宁化,聚众数千人,土人周华邱选率众附之,又有男伪称番,漳寇王镐张文等附之,皆肆掠延、汀、漳、潮间”。[15]闽西苦流寇、山寇,闽南闽中苦倭寇、海寇,嘉靖年间“闽中苦倭,山寇亦乘势而起”。

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叛将刘应麟偕海寇陷汀州⑧特别是嘉靖年间,沿海倭乱也加剧了闽西的动乱。总的来看,由于流民流动性强,寇乱也常常是游离于闽粤赣之间,但也易被各个击破,特别是趋从的贫民,当他们的要求得到满足时,就会弃贼为良民,邓茂七率众进围延平府时,御史张海欲采取招抚的方式,贼就曰:“吾等皆良民,苦富人鱼肉,有司不我,直尔乞死,免三年徭役,即解散”[11]正德十三年(公元1519年),“岩前寇作乱,公驻上杭,遣老人刘本义等前往各地方,晓以祸福,许其自新,于是贼首刘隆等归降,余党悉解。”(民国《上杭县志》)所以说无论是抗租还是寇乱组织都是脆弱的,然而易形成,构成对社会持续性的打击。社会动乱往往由社会某种弊端激化而形成的,反过来它也不断地促使修补社会。就经济而言,它的破环程度众所周知,这给本来已经是“七闽穷初的古汀州”雪上加霜;就政府的行为而言,为了防止动乱的发生,政府愿意采取积极的措施,如豁免田赋,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豁免连城上杭二县缺额田七顷多,五年(公元1740年),豁免永定县水灾冲陷沙堆田27亩,九年(公元1744年),豁免被水冲陷额天敌塘山共79顷多,②遇到自然灾害除实行豁免政策外,还赈济灾民。同时为加强对盗贼出没的边远山区的控制,增设县治,永定县就是因寇乱多发之地而设立的,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上杭都御史高明上疏曰:“本县所管太平溪南金丰丰田四里,相去本县三百余里,接连漳广,地方斡办一应,公务往复动经办月,又兼地僻山深,人民顽梗,平居则以势相凌,有事则持刃相杀,天顺六年(公元1649年)间,李宗政等聚众劫掠乡村,今成化十四年,钟三等又聚贼杀人,是因地方宽阔,治理不周,呈乞转达上司,添设一县管理,使公事易办,强硬如法”。[16]周围还有嘉靖五年(公元1526年)设立的大埔县,江西增设长宁和崇义县。这样既增加政府的赋税来源,也加强对这些地区的控制。政府增设县治的同时还加强防御措施,在寇乱频繁之地设立抚民馆,改迁军事管理地,招募乡兵等。以上均是官方所采取的积极措施,也取得一定成效。

然而在官方采取积极措施的背后透露政府力量和非官方力量的消长,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慈善救济,官方仓储实行的赈济有限,转向非官方赈济,有县令捐奉,“借米于富室”,劝殷户捐赈,也有“义民捐赈“说明官方财政已入不敷出,财政出现困难,于是地方上的殷户、富室有机可乘逐步插手地方公共福利事业,这无疑显示了官府的无能,提高了地方精英们的声望。

第二,兵制方面,由于官兵疏于地方治乱,“偷安养寇,縻烂其民,如戊辰,虔抚洪赡祖提兵亲临吾汀,未尝见一贼,而取各邑出征路费以班师,辛未之陆问礼,受皇上面谕,来督南赣,而庸庸末展半筹。巡道雇元镜至以令箭取酒”[16],为了防治寇乱,增设了乡兵,明中期开始乡兵在防御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实际上乡兵并不属于军籍,由千长率领,立营于乡,有警时再听县调遣,千长一般由当地士绅、大家族当选,乡兵作战能力大大超过正规军,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流寇千余犯境,湖雷乡兵至城南转战三十余里,杀戮甚众,叛兵李铁拐,韦高等攻城,生员郑仁济,邱复静,赖一卿等集金乡兵,擒铁拐等七人,杀其酋韦高等数级贼,众大馈”。[17]乡兵可以为政府排忧解难,也可以成为政府的忧患。如弘光元年(公元1644年),上杭乡兵赖汉廷等劫来苏里,由于乡兵不领奉,只是乡民在兵寇频繁,而政府正规军抵御能力差的情况下自愿组织的,政府对它的控制是微弱的。另外就是家族组织的力量进一步扩大,聚族而居的居住方式早在唐宋移民南迁入闽西时就形成了,当时是为了应付与土著的竞争而产生的,具有浓厚的血缘特征,随着明清动乱的加剧,在政府不能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情况下,家族组织承担了对族人的防卫职责,如果说保甲、联甲是家族组织的政治外壳,那么在闽西到处可见的土堡、围楼则是家族组织的军事措施。总之各种因素的集合,使地方政府实力衰弱而地方精英力量增长,他们积极参与地方政治经济的管理,社会权力结构上出现垂直系统和横向系统相牵制的多元结构,[13]而地方自治起到决定作用,促进了地方自治。

四、结语

闽西特殊的地理环境给闽西持续不断的动乱提供温床,而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迁则使传统的自然经济陷入困境,人地矛盾,大量流民出现,占山为寇,与平地的佃农抗租相呼应,令官方更是难以治理,于是地方精英介入官方事务的同时,力量不断突现,社会结构正在发生转型。

注释:

①乾隆《汀州府志》,卷三,《山川》,据清同治六年延楷刻本影印.

②乾隆《汀州府志》,卷十,《田赋志》.

③乾隆《汀州府志》,卷六,《风俗》.

④乾隆《汀州府志》,卷二,《建制》.

⑤民国《永定县志》,卷六,《土壤志》现据三十八年连城文化印刷所石印本影印.

⑥民国《上杭县志》,卷十一,《水利志》.

⑦乾隆《汀州府志》,《杂录》,民国《上杭县志》,《大事志》,民国《永定县志》,《大事志》.

⑧乾隆《汀州府志》,卷45,《杂录》.

⑨民国《上杭县志》,卷十,《实业志》.民国《长汀县志》,卷 18,《物产》.

10、(清)杨澜.临汀汇考,卷三,《兵寇考》,清光绪四年刻本.

11、(清)杨澜.临汀汇考,《方域考》清光绪四年刻本.卷二,

12、乾隆《汀州府志》,卷四,《疆域志》.

13、民国《上杭县志》,卷一,《大事卷》,据民国28年上杭启文书局铅印本影印.

14、民国《永定县志》,卷一,《大事志》.

15、(明)高明.清同治六年延楷.题建永定县疏[A].

16、乾隆汀州府志:卷41,艺文志 [Z].

17、民国《永定县志》,卷十,《武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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