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7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厅(局)职改办:
经研究,拟定于2008年3月,召开2007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评审条件按《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意见》(闽社科系列职改字[2003]1号)文件精神执行。为使上报的评审材料符合规范化的要求,请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2007年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07年12月底。
二、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必须对上报对象的各种材料予以审核,严格把关,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福建社科院职改办,并随带评审费办理委托评审手续。逾期本年度不予受理。
三、评审材料包括(凡是复印件需有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签章方能有效):
1、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1份。
2、人事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职务的一式四份,申报中级职务的一式三份,并需贴有照片(表格内容要求打印)。
3、《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高级二十三份,中级二十份。需由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审核签章方能有效(表格内容要求用A4纸打印)。
4、“个人业务自传”一份。
5、外语考试成绩单的复印件一份,免试者须提交免试审批表复印件。
6、“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7、“现专业职务资格证书”、“现专业职务聘书”复印件各一份。
8、“年度考核表”一份。
9、“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
10、任现职以来除代表作外的全部科研成果实物一份。
11、“任现职以来的代表作”申报正常晋升高级职称的需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主要论文二至三篇(或专著一本,论文一篇)为代表作,破格晋升需提交代表作论文三篇(或专著一本,论文二篇),由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负责将代表作送福建省社科研究系列职改办,并由社科系列职改办委托有关专家鉴定。申报中级职称的选定二篇为代表作,不必送专家鉴定。由于送专家鉴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设区市、主管厅(局)职改办抓紧时间提前送至我办。
12、“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凡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的,应注明“选优”字样。
五、请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的审核把关,要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对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推荐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上报。在该申报人员的推荐意见中,所在单位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福建社会科学院职改办。
地址:福州市柳河路18号邮政编码:350001
电话:8370902113015730120联系人:邓达宏
附表一: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清单
附表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表三:申报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简明表
附表四:社会科学权威学术报刊目录
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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